2011年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匯澤成功代理“芒硝開采方法”發(fā)明專利無效案
專利號:99114212.8
申請日:1999.05.15
授權日:2001.08.15
發(fā)明名稱:芒硝開采方法
專利權人::洪澤銀珠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案情概要
本案專利權人以江蘇兩家芒硝生產(chǎn)企業(yè)及北京某勘探研究所侵犯其發(fā)明專利權于2001年向法院起訴,對此,三被告分別于2001年8月17日和12月14日向國家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99114212.8號發(fā)明專利權全部無效。三被告均委托了北京匯澤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全程代理本案。經(jīng)過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無效程序、北京市中級法院行政訴訟一審、北京市高級法院行政訴訟二審,直至最高檢察院提起抗訴,經(jīng)北京市高級法院再審,最終以2008年8月5日北京市高級法院撤銷本院原判決,改判99114212.8號專利全部無效。
專利權人因不服北京市高級法院的再審判決,2010年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最高法院為了確認是否需要提審本案,3月份召開了有專利權人、無效請求人和專利復審委員會參加的聽證會。2010年9月9日,最高院下達了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通知書長達2萬余字,維持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的專利無效決定。這一歷時10年之久、國內各界極為關注的全國專利無效第一案終于落下帷幕。
本案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列為2011年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大事記
◆被控侵權方啟動專利無效
2001年8月-12月三方無效請求人請求宣告該專利無效的理由是:該專利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第26條第3款和第4款以及第33條的規(guī)定,并提交了28份證據(jù)資料。該專利共有6項權利要求,專利權人在無效程序中對權利要求書進行了修改,刪除了原權利要求1和2。
專利復審委員會經(jīng)過審理,于2003年10月15日作出第5528號審查決定,以該專利的全部權利要求均不具備專利法第22條第3款規(guī)定的創(chuàng)造性,宣告該專利全部無效。
◆專利權人啟動一審行政訴訟
2004年1月,專利權人因不服第5528號審查決定中對該專利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創(chuàng)造性的認定,向北京市一審法院(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與此同時,三方無效請求人也因不服第5528號審查決定中對該專利符合專利法第26條第3款、第4款以及第33條的認定,向北京市一審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雙方起訴的對象均是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在審查決定已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而無效請求人仍然不服,將專利復審委員會告上法院的情況,在中國是前所未有的。
2004年7月7日,一審法院作出行政判決,維持專利復審委員會第5528號審查決定,判決該專利不具備專利法第22條第3款規(guī)定的創(chuàng)造性,宣告該專利全部無效。
◆專利權人啟動二審行政訴訟
收到判決后,專利權人及三方無效請求人仍不服一審法院的行政判決,再次向北京市二審法院(高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此后形勢發(fā)生了實質性改變,二審法院于2005年4月22日作出行政判決,認定修改后的全部權利要求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關于創(chuàng)造性的規(guī)定,且維持了一審判決對該專利符合專利法第26條第3款、第4款以及第33條的認定。其結果是,二審法院撤銷了一審法院判決,維持該專利在修改后的權利要求基礎上全部有效。
根據(jù)中國專利法規(guī)定,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為終審判決。這將意味著此專利無效案專利權人勝訴,三方無效請求人敗訴。
◆被控侵權方啟動最高檢抗訴程序
終審判決后,三方無效請求人均堅持認為專利復審委員會和一審法院對該專利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創(chuàng)造性規(guī)定的認定是正確的,二審法院對事實的認定有誤。于是三方無效請求人共同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最高檢察院經(jīng)過嚴格審查,認為該申訴符合《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guī)則》規(guī)定的立案條件,2006年3月10日予以立案審查,并于2006年11月3日作出行政抗訴書,對北京市二審法院的終審判決提出抗訴。北京市二審法院于2008年8月5日宣判撤銷本院原判決,改判99114212.8號專利全部無效。
本案的意義在于,這是中國專利法實施以來最高檢察院對專利無效案進行行政抗訴的第一例案,維護了專利法的公平公正和嚴肅性,也為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各級法院審理專利無效案件對程序和實體的把握積累了不可多得的經(jīng)驗。北京匯澤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作為三方無效請求人共同委托的代理機構,歷時7年,經(jīng)過專利復審委員會的無效程序、一審法院行政訴訟、二審法院行政訴訟,直至最高檢察院抗訴,二審法院再審,全程代理了本案,最終為三方無效請求人贏得了勝訴,不僅體現(xiàn)了我公司全面的業(yè)務水平和團隊協(xié)作精神,也增強了我公司為廣大客戶做好服務的信念。
◆專利權人向最高院提起申訴
本案專利權人于2010年初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后,最高法院為確定是否進行再審于3月召開了聽證會,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以及專利權人、無效請求方的代理人均出席了聽證會。在聽證會上,本案各方代表展開了六個小時的激烈辯論。聽證會后2010年9月9日,最高法院對專利權人提起的申訴下達了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歷時10年的專利無效案最終以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落下帷幕,無效請求人獲得了圓滿結局。
另外,由于涉案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則被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專利權人起訴無效請求人侵犯專利權的訴求亦被法院依法駁回。